![]() 青海省9家法律援助机构和1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获司法部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月19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详细 ] | ||
刘伯林副厅长点评并讲话
听取果洛州工作汇报
查看班玛县台帐资料
检查指导久治县司法用房建设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久治分所”成立仪式
出席《班玛红军往事》记录片开机仪式
8月2日至7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带领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局长李连才、律师公证管理处副处长师广敏等有关人员前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果洛州司法局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等工作落实进行督导检查,参加了“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久治分所”成立揭牌典礼,出席了班玛县庆祝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活动暨《班玛红军往事》记录片开机仪式,对久治县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房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实地查看了果洛州、班玛县、玛沁县法律援助接待大厅。
此次督导检查调研活动是根据省司法厅下发的《中共青海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的,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开展座谈、查阅台帐资料等多种方式,督导检查了果洛州及久治、班玛、玛沁等县司法局“两学一做”“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果洛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省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制定方案,扎实部署,有序推进,形式多样,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于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贯彻落实发展不平衡、工学矛盾有待加强、党员队伍业务建设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下一步的工作,刘伯林副厅长要求果洛州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要求,抓好“两项”活动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在“学”“做”“规”“建”“促”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深刻理解学习是前提,做是关键,规范是基础,建是保障,促进工作是目的。一是在“学”上,要通过学转变理念,将学业务学政策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结合起来,将学习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在“做”上,要致力于抓落实,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五种意识。三是在“规”上,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积极做合格党员的践行者,还要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不断规范服务、规范执法执业。四是在“建”上,要紧密结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五是在“促”上,要以“二项活动”为契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把“二项活动”融入司法行政各个方面,要深度融入、彰显职能;要突出重点、夯实基层;要分类指导、提升效能;要善于创新、强化措施,促进司法行政机关更好服务于“三区”建设,为果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州作出新贡献。